汕头市龙湖区妈屿岛岸段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更正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妈屿岛岸段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委托,于2022年2月8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汕头市龙湖区妈屿岛岸段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款第3点“投标总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总报价以“施工图设计费+工程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即5251609.56元”为基数在有效下浮率范围[5%, 15%]含界值,由投标人自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再加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下浮))作为结算依据,超过此范围的报价无效。(2)暂定合同价=中标价=投标总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更正为: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以“施工图设计费+工程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即5251609.56元”为基数在有效下浮率范围[5%, 15%]含界值,由投标人自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再加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下浮))作为结算依据,超过此范围的报价无效。(2)暂定合同价=中标价=投标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条款投标文件要求及份数中“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正本编制完成并签名或盖章后进行扫描,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并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文件,刻录入光盘不加密,电子文件(光盘和U盘各一份)随投标文件一起密封后按规定时间内提交。(并制作与光盘内容一致的U盘,U盘单独密封后与光盘、投标函一起包封于开标信封内,并在U盘的密封袋外注明招标人名称和“仅在光盘不能正常读取时,由招标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见证下开启)。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内容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光盘或U盘无损坏,若因递交的电子文件无法正常读取,视为投标文件无效(开标结束后投标文件不退还)。”
更正为:
“注: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正本编制完成并签名或盖章后进行扫描,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并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文件,刻录入光盘不加密,电子文件(光盘和U盘各一份)随投标文件一起密封后按规定时间内提交。并在U盘的密封袋外注明招标人名称和“仅在光盘不能正常读取时,由招标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见证下开启)。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内容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光盘或U盘无损坏,若因递交的电子文件无法正常读取,视为投标文件无效(开标结束后投标文件不退还)。”
3、电子招标文件(STZF)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对电子招标文件(STZF)中的“技术文件”增加投标文件结构,各潜在投标人须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STZF),以最新为准,上传系统的投标文件均应加盖电子印章。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