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专项清理工作
9月19日,市纪委召开全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专项清理工作会议。 据了解,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至10月30日,分动员部署、自查申报、核查处理和整改规范四个阶段,治理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重点是党政副科级以上干部,治理范围是全市城镇规划区及农村集体土地,治理内容是国家公职人员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名义违纪违规建私房。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分工协作的原则,把专项清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明确工作要求,按照“真实、完整、全面”的原则,抓好领导干部以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名义自建私房的自查申报工作;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建造私房行为;要严明申报纪律,对在自查申报工作中,不按规定申报、不如实申报、不及时申报的,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一律严肃责任追究;要按照《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分级实施、同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好动员部署、自查申报、核查处理和整改规范四个阶段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将道理讲明白,将政策讲清楚,将精神传达到位,注意引导公职人员自觉主动申报、如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