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措施加强水利三防能力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近日,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三防能力建设的通知》,从健全三防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三防工作责任制、加大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强水利设施管理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建设等9方面,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和三防能力建设。
《通知》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三防工作要求,各级要进一步健全三防组织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整合基层综合应急资源,统筹安排三防力量,特别是村居一级,要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三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三防联络员。要加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力度,在我市潮南区和中心城区各选址新建一座市级防汛抗旱物资中心仓库,逐步购置、配足防汛抗旱物资和抢险设备;各地要相应建设区(县)一级的防汛抗旱物资仓库,镇、街道要设立固定的物资仓储地点,村居在主要江河堤防两岸沿线合理设置防汛砂石库及物资堆放点,确保应急第一时间能用得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三防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三防责任制,将各项防汛责任逐级落实到区(县)、镇(街道)和村(居)具体人,对三防应急预案进行梳理完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灾害应对处置中的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水利三防信息化建设,将三防视频会商会议系统升级延伸至全市69 个镇(街道),将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延伸到全市各类江河堤、山塘、水库、水闸、电排站等。
《通知》强调,各级要进一步加大对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对全市所有中小河流设防和排涝标准重新进行全面、科学的规划调整,特别是对练江流域的水利设施按照更高设防或排涝标准进行规划,分期分项逐步实施;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重点解决练江流域的内涝排洪问题。要组织全市开展“百河千沟万渠大整治”行动,用5 年时间对各区县围内水利渠系进行大清淤、大清通、大整治。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强水利设施管理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水利设施管理长效机制,各区县要成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做到建管并重;进一步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做到一镇一水利所,并按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落实水利设施管养经费,按照分级管理以及“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将各类水利设施管养经费纳入财政专项年度预算;对列入中央、省、市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的水利设施,要配套制订并落实相应的管养资金,彻底扭转重建轻管的局面。要进一步加强防汛宣传教育,建立宣传长效工作机制,各级三防部门要主动会同宣传部门,制订较为完善的宣传方案,要采取发放防汛知识小册子、图片展、制作防汛常识宣传片等方式,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水利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各级水利部门、各大中型水利设施管理单位要按照规定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建设,确保工程有效管理和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建设,对汕头大围排水防涝设施尤其是海滨路未达标海堤段,要按百年一遇的标准进行建设;要加强地下排水管网建设,把地下排水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内容,对城区部分地下排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对中心城区内的涵闸和电排站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同时规划、同时施工”,进一步提高防潮倒灌及排洪能力。
(马之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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