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辰昌砂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珠海市斗门辰昌砂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珠海市斗门辰昌砂场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和调查工作,关于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到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6年3月28日-2016年4月6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756-5523402
三、电子信箱:dmhbj@126.com
四、通讯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06号(邮政编码519100)
五、联系人:许工
***:关于珠海市斗门辰昌砂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2016年3月28日
***:
关于珠海市斗门辰昌砂场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辰昌砂场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珠海市斗门辰昌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4年3月4日通过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斗环建表[2014]002号),该项目选址在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港工业开发区稔丰围海堤内侧,占地面积约17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海砂的淡化加工处理,年处理量60000立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过滤筛1台、输送带5条、轮斗1座、沉砂池1座、水泵4台、废水沉淀池3座等设备。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项目产生的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氯化物执行《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250mg/L)的要求排入头围涌;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措施收集由附近农业公司运走不外排;厂界扬尘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标准;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其中东边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
3、建设单位:珠海市斗门辰昌砂场
4、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港工业开发区稔丰围海堤内侧
5、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斗环建表[2014]002号
6、监测单位:斗门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市斗门区环保局验收组对珠海市斗门辰昌砂场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要求,基本形成了防治污染的能力。
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