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考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新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工作,完善考试点布局,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市安全监管局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新设考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试点申报类别
安全生产理论知识考试点(计算机考试)、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
二、考试点建设的原则
各单位自愿申报、自负投资、按标准建设,市安全监管局统一验收、统一管理。
三、考试点建设的标准
考试点建设严格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省安全监管局标准要求执行,符合条件方可申报。
(一)安全生产理论知识考试点。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和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实施方案》(见***1)考试点建设标准建设。
(二)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要求和验收评审表》(详见***2、3)考试点建设标准建设。其中,我市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涉及到“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和制冷与空调作业”4大作业类别,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建设申报相应工种的考试点。
四、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于8月20日前向辖区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一式三份),验收材料至少包括考试点建设总体情况(考试点场地、设备设施、环境、交通、人员配置、内部管理等)、考试能力评估(开考类别及科目、考位数量)、视频监控等建设情况。
(二)各区(新区)安全监管局书面审核。各区(新区)安全监管局对照考试点建设要求和验收标准进行书面审核,审核结果于8月30日前报市安全监管局科教宣培处。
(三)市安全监管局审核验收。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现场审核验收,通过后向省安全监管局报备。
五、后续管理
验收通过的考试点,须接受市安全监管局的统一管理,如无故拒绝考试任务安排,市安全监管局将按规定暂停直至取消考试点资格。市安全监管局将根据实际发生的考试量和考务费标准,向考试点支付相关购买服务费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