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司法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酒驾党员处理意见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15日发表
12月7日,黄梅县司法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酒驾党员处理意见,经大会表决通过,决定给予一名酒驾党员警告处分。
2016年12月22日中午,黄梅县司法局某干部与朋友相聚时饮酒,当天晚上他驾车外出,被交警查到,经检验,该同志属酒后驾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这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针对该同志违反规定饮酒***的问题,大家纷纷发言,认为作为共产党员饮酒***,这是错误行为,要在全体党员中深刻反思,防微杜渐。经过讨论,大家一致决定给予该同志警告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上,司法局党支部书记熊飞要求,全体党员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举一反三。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08:04: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