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燃气行业管理信息流转制度的通知
各燃气公司:
为加强行业管理,现根据《南山区建设局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制度》(深南建[2007]07号)精神,就健全信息流转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定专人负责
信息流转是行政、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不可缺少的环节,是主管部门与企业联系的纽带。各公司必须重视信息流转工作,除重要事项、专项业务由公司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报送外,要指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协调能力和文字工作能力的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的接收和报送,保持与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
二、流转的信息内容
(一)主管部门下传的信息包括上级文件、本局文件、统计报表、情况通报等。
(二)企业报送的信息包括经营许可、供气用气、安全管理等方面,主要内容是:
1、发生影响执行燃气储备方案及燃气供应保障的情况;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其时间、地点、原因、事故等级、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损失及排除事故的应急措施等;
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的落实及变更情况;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排查及整改情况;
5、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培训,以及根据需要对预案进行修订的情况;
6、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对用户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用户整改安全隐患的情况;
7、公司领导和储配站、供应站、服务点等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变动情况;
8、重要节日及上级规定时段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责任体系、联系方式等;
9、开展专项工作情况;
10、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11、充装量、销售量与客户分布情况;
12、半年及年终工作总结报告;
13、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要求报送的情况;
14、反映企业形象、精神风貌、先进管理措施及经验、安全用气宣传等信息;
15、供气用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其他情况。
三、信息流转的形式
(一)重要信息以纸质文件形式流转,一般信息以电子文件方式流转。我局下传的非保密性质文件同时在网站公示,企业报送的非保密性质文件可通过电子邮箱传递。
(二)重大事项应当在事发第一时间报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每月报送一次(每月3日前报送上一个月情况),充装量、销售量与客户分布情况每季度报送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报送上一季度情况),其它一般事项按规定时间报送,未规定报送时限的应当在事发5天内报送。
(三)各公司信息流转实行情况列为管理考核项目,年终在行业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