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外包项目 | |||
项目地址 | 红旗镇政府412室 | |||
招标单位 |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统计办公室 | |||
招标内容 | 1、招募及录用我镇经济普查员。 2、岗前培训管理及日常考核考勤。 3、按期支付员工薪酬福利待遇。 4、负责提供并保障我镇经济普查员办公场所。 5、负责维护保障我镇经济普查工作电脑及PDA等电子化设备。 | |||
招标类别 | 购买服务 | 资金来源 | 部门相关经费 | |
预算价 | 630000元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评标法 | |
上限价 | 630000元 | 降幅 | 0% | |
工期要求 | 2018年10月—2019年9月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投标资格 | 1.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需在金湾区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3.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 |||
公告(报名)时间 | 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7日 | |||
报名地点 | 红旗镇政府4楼412室 | |||
报名须提交资料 | 1、本项目所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不含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项目报价表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7792011 | |
备注 | 各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