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宋联安同志嘉奖奖励的决定
(2005年8月30日)
罗湖区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宋联安同志在深圳、罗湖工作30多年间,先后担任深圳镇团委书记、区外经公司经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区政府区长助理、区民政局局长、区侨办主任等职务,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每个岗位上都饱含热情、恪尽职守、勇挑重担,取得优异的成绩,为罗湖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做团委书记,他成为朝气蓬勃的带头人。做公司经理,他勤勤恳恳管好企业。做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他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坚决推进机关后勤服务机制改革,促使后勤管理规范化、节约化、科学化、现代化,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做区长助理,他不辱使命,协助区长处理基层事务和对外联络工作,在社区建设、基层党建、调解基层矛盾、扩大内联外引、招商引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民政局局长,他呕心沥血、亲力亲为,抓“星光计划”建设,建立社会救助保障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福利事业深入发展,完善优抚安置工作机制,加大共建力度,为驻军部队办实事,摸索创建示范社区新路子;五次赴港宣传清坟政策,最终赢得香港同胞的理解支持,率先在全市实现了辖区“无坟化”,受到省的表彰。做侨办主任,他政治敏锐、作风深入,充分利用自己朋友遍天下的优势,在联系侨胞、服务侨胞、扩大联盟、争取支持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作为人大代表,他深入社区,走访企业,关心百姓疾苦,为企业排忧解难,被群众亲切地称为“一年四季都在履职的宋代表”。在日常生活中,他有求必应、乐于助人,同事们称他“救命藤”,他的手机是永远开机的“救命热线”,帮助过许多同事解决“疑难杂症”。他还被很多医院的医护人员称为“编外院长”,许多认识或不认识的病人都是他及时送到医院救治的,20多年来,先后有200多人在他的帮助下治好了疾病,挽回了生命。
宋联安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优秀品格,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他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敢挑重担,敢于负责;作为一名公务员,他满腔热忱,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诚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计个人得失,公字当头,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名普通人,他为人善良,充满爱心,爱家人、爱同事、爱朋友、爱群众,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时刻把他人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在群众需要的时候雪中送炭,在百姓呼唤的时候挺身而出。在他的身上,折射着新时期党员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工作精神;折射着求真务实、心系群众的服务意识;折射着热心助人、帮困助弱的高尚情操;折射着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优秀品格。
宋联安同志在国家公职人员岗位上任职30多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根据《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中的“奖励”条款和《关于我市行政奖励和表彰活动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府〔1996〕8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宋联安同志给予嘉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