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关于笋岗地区法定图则100401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为解决罗湖区征地返还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2月2日对[笋岗地区]法定图则10-04-01地块进行了规划调整的公开展示,现结合该地块周边停车场(库)配套情况,在保证10-04-01地块的物流建筑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笋岗地区]法定图则10-04-01地块配套的社会停车位数量进行了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地块规划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笋岗地区]法定图则10-04-01地块位于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东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S4),用地面积2045.3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不少于200个停车位,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原规划调整公示方案将[笋岗地区]法定图则10-04-0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物流用地+交通场站用地(W0+S4),用地面积2045.3平方米,容积率7.8,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不少于200个停车位(其中地上100个,地下100个),备注:总建筑面积为15953平方米,其中物流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9818平方米,地上停车库建筑面积不超过6135平方米。
现规划调整后10-04-01地块规划指标为:规划用地性质为物流用地+交通场站用地(W0+S4),用地面积2045.3平方米,容积率4.8,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不少于100个地下停车位,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梅园新村笋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4、项目现场
地址:梨园路与柑园街交叉口东南侧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2月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罗湖管理局土地整备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土地整备科
联系人:吴工( 83154663)
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