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批捕4名涉嫌制毒犯罪嫌疑人缴获***半成品38公斤
11月8日,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团伙制造毒品案,批捕犯罪嫌疑人4名,缴获毒品半成品38公斤,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
2014年4月,犯罪嫌疑人姜某决定伙同陈某、涂某制造***,明确分工由陈某负责出资,涂某负责制造,姜某负责贩卖。6月,姜某安排程某监督涂某制造***,以防止涂某私藏制毒原料和毒品。8月,姜某因怀疑涂某私藏制成的***,与涂某发生矛盾,遂由周某驾车同姜某、程某将制造***的原材料和工具运出至唐某家。为继续制毒,姜某让李某帮忙寻找制毒场所,李某同意。8月23日上午,周某驾车搭乘姜某、程某将制造***的原材料、工具运至李某岳父的住房。8月25日,姜某和程某携带制毒工具及***半成品到李某家中制造***,但未能结晶成功。次日,姜某将***半成品、制毒工具带回唐某家。
8月27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在多处制毒窝点抓获姜某、程某、李某、周某、谭某等人,并搜出大量制造***的工具、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其中毒品半成品重达38公斤。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向该院提出对姜某、程某、李某、周某四人的批捕申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姜某、程某、李某、周某的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犯罪嫌疑人李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该院遂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姜某、程某、李某、周某,并建议公安机关对涉嫌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的姚某、唐某等十余人继续侦查取证。
本案涉案人员众多,毒品数额巨大,表明当前打击毒品犯罪的形势极为严峻。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从源头上加强对涉毒犯罪的综合治理,该院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严密查缉网络,加强阵地控制,强化公开查缉,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以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打击毒品犯罪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