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钧沐律师事务所成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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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兹有广东钧沐律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设立人:黄 春,刘 辉,杨 涛,负责人:黄 春,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83号蔡屋围发展大厦1105-06,联系电话:0755-25862290,传真:0755-25862286,于2015年4月30日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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