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宣传部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决定,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协助区委做好区委中心组和基层党(工)委(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工作。
3、组织、协调开展新闻宣传,把握舆论导向;负责协调、指导、组织全区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网络新闻宣传、网上舆论监督和引导工作。
4、制定全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公民道德建设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5、团结和指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文艺创作,促进文学艺术事业发展。
6、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委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7、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委宣传部现有公务员16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合计20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形成全媒体传播格局。以罗湖社区家园网为核心,打造微信和微博平台,“报-网-台”联动,打通官办媒体和民间两个舆论场,拓宽城区治理新途径。
2、建立舆情三级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完善三级网络发言人制度和罗湖舆情综合处置平台,探索建立“舆情观察-现场协调-新闻发布”同时启动的快速反应机制。
3、组织策划系列新闻宣传,全方位多维度营销罗湖。紧扣全区工作重点、社会热点、新闻亮点、契机节点,精心组织策划系列新闻报道,全面营销宣传罗湖提升城区影响力。
4、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应对机制,化解舆论风险维护政府形象.通过“事先加强监测研判、事发及时回应关切、亮出鲜明态度、还原事件真相、依法依规处置、事后着力整改”的处置方式,形成快速应对处置机制,有效处置重大突发网络舆情事件,树立“主动公开、敢于担当、善于应对”的公共形象。
5、构建文明创建常态机制。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学习宣讲活动、“文明守法好市民十大行动”和“罗湖犀利眼”行动,建立“每月督查、每季度测评、每半年绩效考核”的文明城市创建考评模式,进一步提升城区公共文明水平。
6、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积极培育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开展深圳关爱行动罗湖区活动、开设道德讲堂、举办“争当文明守法好市民”倡议活动、“我们的节日?七夕”、“诚实守信”专题教育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宣讲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汇聚崇德向善力量。
7、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辖区楼宇电梯、文体场馆、公交站台、工地围挡、LED等阵地,开展“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宣传。
8、精心组织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主线,制定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方案,围绕转型升级、社会建设、文化强市等重点精心设置学习内容,定期统筹安排集中学习活动,以区委中心组学习带动全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推动全区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426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3.17万元,其他收入1042.82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4207.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212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791.46万元,占55.7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420.54万元,占44.23%,主要支出项目有: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
备注说明:根据《关于〈深圳市罗湖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深编[2011]23号)文件,宣传部职责调整如下:(一)划入原区文化局(区广播电视局、区新闻出版局)除文化产业以外的职责;(二)划入原区体育局的职责。因此,区文化体育局的人员经费划入宣传部,由宣传部发放区文化体育局人员工资。2014年,宣传部实际发放工资人数为74人(含区文化体育局公务员38人,事业编6人,雇员6人,工勤人员4人,共54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9.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73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