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举办贯彻新低保办法培训班
为贯彻新修订的《珠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精神,加强基层从事低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我区低保工作,切实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2010 年2月26日上午,香洲区民政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118室举办了贯彻新低保办法培训班,9个镇(街道)的民政助理及107 个社区的分管低保工作的领导和低保工作人员共1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由区民政局社会救济股股长阮斌生主持。区民政局副局长欧汉文在培训会上作动员讲话。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杨静及低保工作人员,对新办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辅导及对低保工作的申请、审核、审批及低保工作中的的日常管理及相关制度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通过培训,提高了香洲区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掌握和运用新政策的能力,强化了基础知识,提高了专业水平,为更好的为城乡困难家庭提供高标准的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新修订的《珠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已经七届12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新的低保办法与过去老办法有了很大改进和完善,如在实行分类施保、建立“收入豁免和低保渐退”制度有所突破,并对低保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原则性的解决办法,可操作性增强,并综合了核算办法和财产认定等法律法规等。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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