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召开政协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题议政会
8月18日,福田区召开政协“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题议政会,福田区委书记肖亚非,福田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高圣元以及区政协机关负责人及政协委员、区委区府办及区各局主要负责人、各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会上,福田区领导、政协委员、街道办代表、股份公司代表等参会委员、单位进行了专题发言。
本次专题议政会以“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为中心点,通过会议各方发言和讨论,综合分析当前福田区城中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此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及建议,激发城中村综治各方力量的治理活力和正面作用,促进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福田区政协“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题议政会
疏堵并举整治城中村乱摆卖,管导共济提升人文环境
会上,政协委员戴哲恒就如何纠正乱摆卖、无证经营等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如何建设城中村经营模式发表了专题演讲。
乱摆卖问题对于城中村来说是最“棘手”的城市管理问题,由于其具有独特的违法特征,并且存在利润空间,又有一定的市场需求,这导致乱摆卖行为屡禁不止。同时,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市民对综合执法工作不理解、政府职能管理交叉等原因使乱摆卖限入整治——复燃——再治循环往复的怪圈。
他认为,单一的有堵无疏不能解决乱摆卖问题,应该转换新思路、尝试新方法,“疏堵结合”是当前城中村治理乱摆卖的一种新模式。
会议现场
降低门槛,长效管理。要杜绝乱摆卖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小商贩进场经营,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档口招租效仿廉租房的模式,专门照顾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对低保和下岗人群,除了在税收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外,还应充分考虑其资金困难、竞争力弱的实际情况,采取减少摊位租金等措施降低入室门槛,保证小商贩“进得去、留得住”。
严惩管治,联动管理。政府扶持、分类管理并不代表对乱摆卖的监管要放松。为了创建良好的市容市貌,更要加大严惩力度,不给小商贩任何可乘之机。对暴力抗法者,严惩不贷。加强与公安部门、司法部门的合作与对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建立一个规范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一来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二来责任共同分担,增加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管理治理乱摆卖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一方面在于引导社会公共自觉参与城市提升。
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市民素质。乱摆卖的整治,只有得到市民的理解、参与和支持,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氛围,达到预期的效果。可以创造媒体与市民参与城管执法实践活动,增进市民对城管执法的了解和理解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培育公民参与意识,发动市民共同为城市市容环境、城市品位的提升出力;通过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把群众的智慧运用到城市管理中;通过媒体宣传城管法规,曝光乱摆卖违章行为及其对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影响,促进市民了解城管法规,理解城管执法难处,不断提高市民素质。
建立流动商贩协会,进行自我管理。建立流动商贩协会,将城市流动摊贩集中在该协会下共同管理,政府指导开展自我管理,保证协会在合法的范围内协调流动商贩,同时协会代表流动商贩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团体的形式参与到城市建设和管理中来。
确立政府部门行为的边界,有所为有所不为
政协委员郝纪柳在会上表示,政府部门在整个城中村综合治理的过程中一定是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首先应确定政府部门有所为事物,应该是那些可以核查、可量化、可检验的相关工作,总的来说,就是社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例如,消防栓的规划与落实,排污系统,降噪除臭工程等。目前看,我们做的大部分工作集中在这些领域,并且在这些工作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
那何谓不可为之事?郝委员解释说,就是没有社会认可的标准,不容易量化的那些事情。例如,环境美化问题,审美是不容易定义的,虽然政府部门有一套关于绿化美化的指标,但是这并不能说服社会上所有人。那么对于这些事,就应该降低政府干预的力度,政府部门可以转变职能,应主动去扮演一个引导者的角色,让其他社会主体或资源进来有所作为。
培养文化自信,让更多活力从城中村涌现
深圳的发展是和城中村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福田区,占地面积约5%的城中村居住着约50%的福田人,城中村是福田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郝纪柳认为,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福田区作为一个中心区,取得了很多辉煌成绩,可是,在许多方面,我们却表现出一种文化的不自信,最直接的感受是我们做了太多外包装的工作。但其实,城中村是福田区发展不可回避的事实,也是深圳包容、务实肯干等精神的集中体现,我们对此应表达出一种文化自信。
他建议,明年在福田的双年展要增加城中村元素,放手让策展人去挑选城中村作为场地,去表现福田人的文化自信。郝委员表示,如何面对我们的过去,决定了我们当下会如何作为,而我们所做的每一点,就是在塑造我们的未来。
正确看待城中村的地位作用,科学规划整治工程
城中村是城市快速发展形成的历史产物,城中村的存在,即为深圳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承担了责任,同时也为城市现代化、国际化建设制造了种种障碍。城中村居住的群体为城市提供了广泛的社会服务,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城中村维系了城市最基本的低收入群体廉租房服务功能,城中村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对社会发展的贡献都是巨大的。客观地认识城中村的地位作用,才能把整治城中村这一系统工程规划好。
福田区政协委员徐波认为,城中村是现代城市肌理的一部分,亦是城市的有机组成之一,居住在城中村的广大居民是福田区的一部分,他们有权享受政府的各项公共配套服务和阳光福利,同时政府有责任依法对城中村商业和娱乐设施进行有效的监督,面对城中村存在的脏、乱、差治安形势严峻等等问题,政府不能回避管理责任和义务。
多方发力,做好城中村环境整治系统工作
城中村综合整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经济、文化、管理、规划、建设等多方面,政协委员徐波在会议上就城中村公共基础设施方面,提了下几点建议:
综合考虑城中村与城市的关系。合理确定城中村功能定位,做好规划,明确城中村整治目标,落实行动方案。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根据各个城中村之间的差异,合理安排资金投入比例及整治项目,合理确定城中村综合整治时序。
完善城中村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城中村居住环境,完善城中村安防设施,全面提升市容市貌改造工程,包括巷道、楼体、照明工程等,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清除城中村治安隐患。特别对供电、供水、消防、公安监控视频等设施设备的投入及更新应列为首要任务。
完善城中村消防设施,制定特殊的消防措施。研究如何解决目前物质环境中最重要的消防问题,并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加以解决,如狭窄巷道能使用的消防车,村中增设足够的消防栓等,以防范城中村消防事故,撤除城中村消防隐患。
重视城中村文化建设,体现福田区人文关怀
段建仁委员在会上就“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议题提出关于文化建设的一些见解。段委员表示,福田区和全市一样,自2004年10月以来启动城中村改造,投入巨大,成效显出,在他走访的水围村和皇岗村,如今面貌以焕然一新。
他根据本月10区城管局和住建局的情况报告,他提出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在“综合整治工作报告”中的“文化”与其它“四化”(净化、绿化、美化、硬化)相比,评判指标还不够具体;二是“文体设施”中除体育健身器材外,在“文体设施”方面没有相对统一的计划;三是在“情况汇报”中提到“对城中村景观”进行全面完善,没有具体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段委员提出的整改建议是城中村的文化改造可以借鉴“皇岗图书阅览室”、水围村的“庄子广场”、“古井广场”、“文化长廊”等,结合各城中村具体实际进行文体设施一体化设计。其次,应当特别注意这些文化设施的实用性以及与城中村景观的协调性。他表示,把城中村文化建设着实推进,不仅仅是美化了城市环境,更是体现福田区作为首善之区对城中村居民的人文关怀。
(记者 吴英敏 实习生 张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