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行动计划(20142016)的通知珠府办函〔2014〕92号
珠府办函〔2014〕92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行动计划(2014-2016)》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珠海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行动计划(2014-201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有效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6年,珠海市科技创新体制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区域创新体系形成特色。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全市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和全民科技素质明显提高,科技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位居全省前列。
(二)具体目标。
到2016年,高新技术产业得到较快发展,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50%。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0家,继续保持在全省的前列。
全市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超过2.6 %,市和所属区地方财政研发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3%,科技投入的规模和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研发人员超过2万人。引进和培养一批在行业知名的领军人才,培育数个具有特色的省级技术创新团队,人才缺口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每百万人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1800件。
国家及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增加20家,国家级创新机构合计达到7—10家,为珠海市主导产业服务的共性技术平台达到10个,创新资源共享平台达到5个。
智慧城市建设初见成效,初步建成泛在、融合、智能、可信的网络基础设施,3G/4G宽带网络市区覆盖率超过99%,光纤入户率稳步提升,全市WiFi热点覆盖率超过40%;互联网普及率超过82%。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设一批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打造良好的产业创新载体。
1.推进航空产业基地建设。以珠海航空产业园为主体,以中航通用飞机、摩天宇航空、翔翼航空技术等龙头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公务机、水陆两用机、轻型涡桨飞机及大中型地效飞行器等航空制造,通航作业、运营服务、维修改装等通用航空运营与配套服务。建立“通飞航空研究中心”以及博士后工作站,合作共建FBO实验站。进一步加强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加快推进中航通飞等在珠项目建设,扩大双方合作领域,完善包括研发、维修、飞行培训、交付服务等在内的航空产业链条。
2.推进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围绕海洋工程装备的前端工程设计和基本设计、大型平台油气生产功能模块设计、海洋工程装备建造、安装调试技术和项目管理、装备和设备的安全可靠性等基础技术,研制海洋工程装备关键系统和设备、系列化船用低中高速柴油机及关键部套件,推动优势配套产品的集成化发展,形成研发、制造、配套产业链。重点建设中海油深水海洋工程装备珠海基地、三一海洋重工产业园一期、珠江钢管二期、瓦锡兰中速船用柴油机等项目。
3.推进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基地建设。以高新区主园区为主体,围绕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重点领域,构建和完善企业孵化器等载体,提升南方软件网络检测中心、南方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中心、南方数字娱乐公共服务中心等现有公共服务平台专业服务水平,打造珠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高端环节集聚区和技术研发创新核心区,形成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4.推进新能源客车基地建设。以银隆新能源、泰坦科技等核心企业为依托,以LNG客车为切入点,重点发展纯电动和混合动力客车、市政公用工程专用车。通过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掌握整车与系统集成、整车轻量化、整车匹配标定与试验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共性技术。重点发展纯电动及混合动力汽车整车制造及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产品制造,加快固定式整车直流和移动式便携等多种充电设备的发展。
5.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统筹规划建设生物医药园区,实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重点抓好金湾生物医药产业园、富山生物医药产业园、粤澳合作横琴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加快南医大生物医药等公共技术平台建设,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包括研发外包、检验检测、中试孵化等公共技术服务。鼓励生物医药企业重点攻克生物制药产业化关键技术,发展单克隆抗体、基因工程等生物技术药物及新型疫苗,发展重大传染疾病快速检测试剂、血液检测系列配套试剂等重点产品。
6.推进智能环保家电产业集群建设。以格力电器为主导,发展环保型、舒适型变频产品及高能效等级的定频产品,推动变频技术,空调制冷剂和材料替代技术、智能化等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继续推进格力高效直流变频离心机组技术改造项目。采用节能环保技术,提升空调器压缩机等关键零部件的制造水平。在现有物联网空调产品的基础上,强化网络技术、通讯技术与自动化控制技术的结合,进一步提升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推进关键配套本地化。
7.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紧密结合珠海电子信息产业优势,以自主研制、自主创新为抓手,推动伟创力等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重点发展半导体、集成电路、物联网及其制造设备,大力发展晶片制备、芯片制造、超净、封装测试等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专用设备,加快电子基础元器件和关键材料的绿色化改造,积极发展以混合集成电路为代表的新型电子元器件,提升产品竞争力。
8.推进石油化工产业集群建设。以高栏港经济区为主要载体,加强技术创新,完善产业链条,大力发展PTA、高级合成树脂、纤维单体、合成纤维聚合物、化学纤维、PET切片等精细化工上游产业;重点发展功能性高分子材料、油田化学品、高档溶剂、化学药物新制剂等精细化工产业。最终形成具有强大创新能力、上下游产品关联紧密、资源能源循环利用、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级化工产业基地。
9.推进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产业集群建设。以赛纳科技、天威飞马、纳思达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形成上下游配套的打印设备产业链,加速核心技术的研发,争取在芯片、光电、精密机械等若干领域取得突破,以核心技术的突破促进产品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升打印设备及耗材产品竞争力。加快国家耗材质检中心、打印设备制造、国家再制造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建设中国(珠海)国际办公设备暨耗材采购交易中心。
10.推进游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依托平沙游艇与休闲旅游区的游艇产业基础,以整船设计和制造为核心和起步点,推动豪华游船、游艇及配套设备和各类帆船等产品的研发和制造,引进上下游产业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打造特色鲜明、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游艇产业发展格局,形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游艇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游艇俱乐部、游艇驾驶培训学校、游艇维修业、游艇会展业等配套服务业,打造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游艇消费中心。
11.推进智能电网产业集群建设。以许继电气、优特电力、兴业新能源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在配电自动化、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分布式发电、用户需求侧管理、综合能源管理、高压大容量电力电子、设备状态监测等领域发展。建设高新区智能电网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构建技术共享平台,加快发展智能电网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积极推进以横琴岛为试点的智能电网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基于智能微电网技术的多能源互补电力网”项目建设。
12.推进海洋高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建设珠海(万山)海洋科技示范园,重点培育海洋工程装备与新材料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可再生能源业、海水资源综合利用业等海洋高科技产业,构建跨区域产学研一体化的集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高技术生产功能于一体的海洋科技示范园,吸引涉海科技型企业、国家重点涉海科研机构以及高等院校国家重点涉海实验室入驻园区。
(二)突出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13.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大力推动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工作,全市企业拥有的国家级或省级的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等数量逐年增加,科研成果的工程化与系统集成能力不断提高。积极组织企业与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项目对接活动,鼓励市内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拓宽企业引进科技人才的渠道。
14.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市每年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发展势头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企业提升和规范企业日常管理、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各(功能)区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引进高端创新人才、申报及维护知识产权等,促使企业自觉积极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及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15.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计划。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力度,市财政预算安排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支持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各区财政也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扶持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挖掘和储备一批重点扶持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享受扶持政策。
(三)不断完善行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
16.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建设好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动力电池检测、化工产品质量检测、打印耗材质量检测、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继续建设和积极引进与我市产业密切相关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成果转化。加快推进广东省药品审评分中心和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中心建立,积极推动建设国家级口岸药检所和新药临床试验平台。
17.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化。重点将工业设计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以“设计产业化”与“设计人才职业化”为目标,推进珠海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支持V12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工业设计产业园建设,吸引工业设计企业、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园区集聚。支持南方工业设计可视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平台为汽车、飞机、游艇等生产行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推进工业设计专业化进程。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开拓市场,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促进工业设计与产业的衔接。
18.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鼓励各类提供技术和产品研发、创新活动开展手段支持、咨询、评估、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等服务内容的服务机构的发展。鼓励各类基础性、公益性科技支撑服务机构的发展,形成全社会良好的科技氛围。积极推动珠海与港澳地区的科技服务领域的人才和技术交流,鼓励本地科技服务机构与港澳地区相关机构合作开展技术攻关、人才培训、技术咨询、战略研究等活动。引导国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共建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咨询机构。
(四)促进政产学研一体化建设。
19.加强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孵化器建设。合理规划并完善建设公共技术平台,支持现有公共技术平台健全管理制度,逐步走向独立化运作。加快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等项目建设,提升其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风险投资能力;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现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和在孵企业数量的大幅增长。在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打印耗材、石化、造船和食品安全等领域建设和完善具有行业科技服务能力的共性平台,有效增强大型仪器设备、科研设施、科技文献共享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功能。
20.丰富产学研合作方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对接活动,为我市产学研活动拓展广泛的空间。实现我市高校办学思路的调整,增强本地高校的科研能力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建设“中国科学院广州技术转移中心珠海中心”,充分发挥院市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从事技术转移的组织与中介服务工作,促进中科院属研究所科技成果在珠海转移、转化和规模产业化。
(五)推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创新。
21.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和建立多层次创业投融资体系。 引导设立“科技金融网上超市”和“科技金融俱乐部”,实现科技金融的线上无缝对接、线下面对面对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设立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信托等创新型金融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广东粤科风投集团服务平台,推动科技企业与粤科风投集团建立长效对接机制。加快推进组建银行设立科技金融支行或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
22.加强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高新区申报国家新三板试点。完善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制定扶持企业上市财政补贴制度,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创新培育上市企业梯队各项措施,强化部门联动,完善“绿色通道证”服务制度。挖掘和储备一批重点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一批金融合作机构,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引入科研机构研发成果与企业嫁接,从而加快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
23.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金融的引导作用。设立担保“基金池”,给予担保机构一定的风险补偿,增强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加大“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担保贷款风险准备金最高可达10%、贴息比例最高可达50%、对单个企业每年贷款贴息最高可达50万元。进一步做大高新区“成长之翼”融资平台,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给予全额担保费用补贴,对贷款利率上浮低于20%的银行给予奖励,提高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积极性。
(六)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提升知识产权与产业融合。
24.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完善专利奖励机制,优化专利资助政策,提升专利创造能力,提升专利质量。鼓励企业拥有高附加值的专利以及核心专利权的产品,促进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施商标战略,增强企业商标意识,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鼓励境外商标注册,提升珠海品牌的国际形象。促进版权产业发展,推进“版权兴业工程”,扶持骨干版权企业,打造版权知名品牌。
2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制定珠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体系,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健全知识产权转化交易机制,依托“珠海市创新成果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利交易信息。深化知识产权信息利用,鼓励中介机构开展打印耗材等重点行业专利信息的检索、加工、分析和专利布局、预警、战略制定等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育一批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2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下移至各行政区,建立专项执法与常态监管相结合、单部门执法与多部门联动相结合、政府监管与行业协会自律相结合、行政执法与调节相结合的立体保护模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打击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畅通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的犯罪线索移送渠道。加强对珠海本土企业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宣传,打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七)优化创新人才环境,促进人才引进和发展。
27.实施“蓝色珠海高层次人才计划”。重点引进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项目经费补贴、工作场地租金补贴、研发费用补贴、工作津贴补助和住房保障等优惠,并在子女入学、配偶就业、补充养老保险和特定医疗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可按规定享受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贷款贴息、无息借款、科技保险、再担保、股权投资等无偿资助和投融资资助,项目经费补贴,工作场地租金补贴,研发费用补贴等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引进计划。
28.优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加大对中国珠海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扶持力度,建立创业快速通道,为人才创业从企业注册、场地租赁到人事关系办理等提供全程服务。设立科技工作者专项资助资金,对科技人才参加国内外高层次学术会议、出版科技著作等进行资助。通过积极创办政府引导、行业协会主导的各类“企业家沙龙”、“博士俱乐部”等交流平台,形成企业家群体效应,营造企业家创新创业氛围。
29.优化科技人才公共服务环境。建立领导干部与高层次科技人才挂点联系制度。加快推动我市建立“一站式”科技人才服务机制,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建立科技人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涉及人才的各个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打造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30.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 发挥珠海各高校的教育优势,引导高校针对珠海产业需要设立相关专业,加快职业技术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建设步伐。创新培训方式,培养一批掌握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工具的创新型人才。引导我市大型企业通过在大学设立专项奖学金等方式,定点定向培养创新型人才。
(八)切实加强民生领域科技创新。
31.完善社会保障领域信息化。建设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以服务窗口、互联网、手机、家庭有线电视终端和社区显示屏“五位一体”的全方位社会保障数字化宣传和自助办理服务系统。实现社保卡在社会保障及居民健康、惠民待遇发放等服务领域的推广与应用;推动跨地区医保费用与中央和省级结算信息平台联网,通过制定跨地区的医保社保联网结算标准规范实现就医费用医保持卡即时结算。
32.提高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水平。建设覆盖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信息网络,建立和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化标准体系。建立医疗卫生数据中心,构建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医疗救治、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信息系统和数字化医院的建设,提高医疗卫生的服务、管理和决策水平。
33.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数字化教育资源的建设、整合和共享,深化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建设15所“智慧校园”和“粤教云”计划应用试点校,构建云、端结合的多模式教学环境和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基于“粤教云”平台的资源汇聚与共享机制,提供超市式数字教育资源云服务,形成“企业竞争提供、政府评估准入、学校自主选择”的资源建设新机制,促进区域数字化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34.提升公共安全服务。在公共安全领域,以现有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源为基础,整合从城区到乡村、从陆地到海洋的公共视频图像信息以及社区安防监控视频图像信息,拓展政府、民众对视频图像信息的综合应用,形成公共安全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力争主城区实现重要公共视频资源共享应用、立体化综合防控体系。
35.推广数字化社区建设。建设与完善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构建联通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网络平台,建立开放式的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和分布式数据中心。建立社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整合各类社区信息资源,形成社区信息资源的目录体系。加快住宅小区智能化建设。推广新建楼宇的综合布线系统和已建小区的信息化改造,实现光纤到户。推进购物消费、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社保、家政服务等网络化应用服务,促进信息化进入社区与家庭,让公众充分享受数字生活。
(九)优化创新文化环境。
36.弘扬创新精神。大力宣传在自主创新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特别是科技创新的领军人物,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倡导创新价值观,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大力提倡团结协作、开放包容、博采众长、兼容并蓄的团队精神。发挥政府奖励的引导作用,对在自主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重奖。
37.推进科普工作。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科普示范工程,健全科普工作政策法规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财政应按人均不少于2元/人?年的标准足额安排科普经费。鼓励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支持科普事业,形成多渠道科普工作投入体系。充分发挥各级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组织举办各类科普展览、讲座、培训,建设科普画廊、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实施科普志愿者行动,努力吸引各类专业人员参与科普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自主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技与发改、人事、财政、国土、金融、税务等部门以及区级政府的沟通和协调,形成部门联动、市区联动机制,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形成创新合力。建立领导目标责任制,使各级、各部门的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将科技进步作为地区经济发展和提高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来抓,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切块使用”的原则,在整合现有科技财政资金的基础上,从2014年—2016年,市、区两级财政三年投入科技研发费用不少于24亿元,专项用于建设创新型城市,资金在市、区年度财政预算内安排,原则1:1配套使用,为本级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提供引导资金。
(三)落实责任分工。各区各部门要对照本《行动计划》中各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市自主创新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科工贸信局),每年年初就相关工作和实施方案(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突出工作亮点,查找问题不足,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并报自主创新联席会议办公室。重大事项由办公室汇总上报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确保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取得实效。
(四)强化考核督察。结合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市(区)和珠三角规划纲要考核,将科技创新主要指标和成效作为组织部门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和各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市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工作计划履行职责或者工作不力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视察,同时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和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