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许庄中心小学2020年秋学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根据上级要求,现对泰州市许庄中心小学2020年秋学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第二轮询价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并能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需求及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泰州市许庄中心小学2020年秋学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2.招标品种:猪肉类、鸡肉类、牛肉类、水产类、水果类、豆制品类、禽蛋类等七大类。
3.供货时间:2020年9月——2021年1月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单位须持有相关食品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牛肉、豆制品个体经营者需另外提供《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3.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并未被列入全国、省市官方采购黑名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取得中标资格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8月31日15: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许庄中心小学博爱楼三楼总务处。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当面提交。
四、响应文件及报价须知:
1、投标单位须一次性整体报价,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2、报价要求:投标单位参照“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信息→价比三家→农贸市场”栏目公布的近期价格为基准价下浮;如果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述栏目中没有的价格,则参照许庄杏港超市和许庄农贸市场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下浮。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有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结算时均不调整。
4、报价函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公告、报价函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凡参加本次报价的投标单位一律视为接受本次询价通知书中各项条款要求。
6、结算与付款:
(1)结算:合同期内,学校与供货商的结算总价=参照价×(1-下浮率)×实际供货量;
(2)付款方式:供货商按招标方的要求开具正式***,财政局下拨伙食费后,学校将货款转给供货商。
7、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资质要求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的;
(4)响应文件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5)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或发生涂改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文件等);
五、评审原则:
1、询价小组审阅各投标单位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并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凡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2、询价小组对各响应文件充分审核、讨论、评议后,形成综合意见,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根据低价中标的原则,投标下浮率最高(精确到百分号前小数点后两位)的投标单位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则由招标人从中选定供应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8月31日15:20
开标地点:泰州市许庄中心小学博爱楼三楼会议室
七、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86****3219
***:许小食材招标文件(二次).doc
泰州市许庄中心小学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