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签下责任状杜绝第98栋违建出现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施翔东 实习生 李果)“各个街道办的负责人要签订责任状,对福田区现有的97栋抢建的违法建筑一律进行停水停电处理,并追究其业主和顶风抢建的包工头的法律责任,要彻底把抢建潮扼止住,绝对不允许第98栋违法建筑的出现!”在昨天(21日)下午举办的“福田区城中村土地与建筑物基本情况普查工作会议”中
,福田区区委书记许德森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福田区共有97栋违法建筑,分布在9个“城中村”内,其中更存在有3栋18层以上的超高建筑。对此,福田区常务副区长宋建春表示这些超高违建已经严重影响了福田区的形象,将会对其采取强硬拆除处理,具体是爆破还是逐层拆,则由区建设局来研究确定具体的方案。他并指出要把责任落实到各个街道办,实施有力的措施,把现有的违建尽早拆掉,必要的话让司法部门介入,对违法建筑进行查处;并且要加大教育力度,让市民都认识到违建的危害性——它们不但会严重地影响城市的正常供水供电还会污染城市的环境。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从即日起到2004年10月12日止,福田区将用20天的时间,全面完成福田区城中村土地与建筑物普查的填报、汇总及上报工作。将由各街道办负责组织、落实、督促、检查、汇总及上报工作;各股份公司负责对行政村和自然村内土地与建筑物普查表格的填报、审核、录入、汇总、上报等工作;区建设局则负责协调工作;而区租赁局与居委会向相关的街道办事处提供各类暂住人员的基本情况。要求调查信息必须正确完整;录入信息规范和准确;填报的表格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报、漏报和瞒报。
普查结果的验收工作也分三次,先由街道办和股份公司,再到区建设局和街道办事处,最后到市规划局和区重建局一并验收,各验收阶段将采取抽样核查的方式,从而确保调查工作的有效性。最后,福田八个街道办的负责人都与福田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确保不再出现抢建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