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我区圆满完成经济普查清查工作
2018年为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下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阜太政办发[2018]32号)并成立太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有序开展各项普查工作。
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我区清查工作历时5个月,完成了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与培训,收集整理部门数据,编制清查底册,“地毯式”清查,数据编码与审核,查疑补漏,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上报清查结果等环节。
全区107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不计个人得失、甘愿奉献,全部奋斗在工作一线。通过此次清查,摸清了我区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和分布情况,准确界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与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为正式普查培训和登记等后续各项经济普查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