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结果的通报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创建10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策函〔2014〕98号)和《关于申报2014年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粤教策函〔2015〕3号)要求,经省教育厅检查认定,我市市第三中学、市文园中学、金湾区金海岸海华小学、金湾区外国语学校、斗门区第一中学5所学校被授予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结果的通报》(粤教策函〔2015〕80号)转发给你们,希望我市以上5所学校继续认真贯彻依法治校精神,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巩固依法治校成果,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向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学习,切实加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为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结果的通报(点击)
珠海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