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栖霞区教育系统2019年度优秀师徒的通知
关于评选栖霞区教育系统2019年度优秀师徒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近年来,我区教育系统开展的以“师徒结对”为形式的“青蓝工程”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批青年教师已成为单位的教育教学骨干,对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全面落实栖霞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促进“青蓝工程”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按照《栖霞区教育系统优秀师徒评比办法(试行)》[栖教工委(2017)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评选栖霞区教育系统2019年度“优秀师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教书育人,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在校内外受到广泛赞誉。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教育教学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或作出较大贡献,在市、区、校有较大影响。
2.教育观念先进,教育教学艺术精湛,个性风格鲜明,富有特色,课堂教学效果优秀,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受到教育同行好评。近三年来积极承担本学科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在区级范围内开设公开课,专题讲座,并获得较高评价。
3.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中有较系统的研究并取得丰硕成果。
4.在本学科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5.严格按照《栖霞区教育系统优秀师徒评比办法(试行)》[栖教工委(2017)9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评比。
二、评选程序:
1.各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进行校内评比,按照《2019年栖霞区教育系统优秀师徒名额分配表》的名额统一报送推荐人员。各校推荐人员必须满足《栖霞区教育系统优秀师徒评比办法(试行)》[栖教工委(2017)9号]所规定的评比条件。
2.填写《栖霞区教育系统优秀师徒申报表》、《栖霞区教育系统2019年优秀师徒申报汇总表》、《栖霞区教育系统优秀师徒申报材料清单》,另附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并在6月11日前将纸质文稿和电子稿报区教育工会。各校按照《栖霞区教育系统优秀师徒申报材料清单》报送相关评审材料。
3.成立由区教育工会、局人事科、教师发展中心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评审小组研究,从参评的师徒中遴选出成绩突出者,授予“栖霞区教育系统优秀师徒”荣誉称号。
栖霞区教育工会联合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