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关于第十四届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认定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四届文博会期间各区配套文化活动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申报受理、初审、现场考察、办公会评审等配套文化活动认定程序,我办拟认定以下7家为第十四届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承办单位:
深圳市注艺影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林展创新孵化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河产业集团、龙岗区茶叶流通商会、深圳康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标识行业协会、深圳二零一三时尚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强调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根据中宣部于3月14日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十四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展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从源头上确保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各承办单位认真把好内容关和导向关,对展示与交易内容以及相关活动进行严格审核。二是做好现场组织工作,各承办单位需做好现场人员疏导、安全通道安排等组织工作。
现将拟认定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至28日。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联系人:罗冰 电话:89558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