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山厦社区服务大楼总平面图变更事宜的公示
山厦社区服务大楼项目(2012-62B-0009)位于平湖街道新厦大道与惠华路交汇处,用地面积4999.97平方米,用地单位为深圳市山厦股份合作公司。该项目于2016年9月28日取得深规土建许字LG-2016-005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用地单位因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申请变更,修改内容为:“将项目东侧用地增加标注明确为城市公共通道,并24小时对外开放”。以上修改内容详见云线圈注部分,修改后的各项规划指标等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20日起至2021年8月2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105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示内容和修改前后总平面图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
特此公示。
***:1.修改前的总平面图
2.修改后的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赖工;联系电话:0755-28918639;传真:0755-289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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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的总平面图.jpg
修改后的总平面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