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度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的公示(第二批)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准确掌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9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吉人社办字〔2016〕71号)有关规定,对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检查,现对拟通过审核确认年度报告合格第二批的2个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4月1日。
公示期间,如认为上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有误,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
联系地址及电话:西宁大路511号,电话0437-3168970
公示名单:
1. 辽源市就业服务局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2. 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