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东隆鸡场年产20万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东隆鸡场年产20万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大岗志明家禽养殖场的申请,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拟对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东隆鸡场年产20万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东隆鸡场(现已更名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志明家禽养殖场)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隆村大南路旁。项目占地面积1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经营禽畜养殖,养殖场年存栏3.5万只鸡,年出栏肉鸡12万只。主要建筑物有11个鸡舍棚,两栋3层管理楼房,一栋1层存放饲料楼房,一栋1层工具房,主要设备有1台粉碎机、1台搅拌机、2台扫水机、3台喷雾器,员工8人,在项目内住宿,项目不设锅炉、备用发电机和饭堂。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采取干清粪工艺,鸡排泄、尿、鸡舍冲洗水等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排污渠道流入沼气池进行厌氧处理,再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内部鱼塘。项目安装了COD在线监控设施并已通过验收。饲料加工间为密闭操作间,粉尘经搅碎机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通过对鸡舍合理布局,定期冲洗,加强绿化等措施后恶臭达标排放。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病死鸡尸体经消毒剂消毒处理后进行深埋。项目周边300米范围内无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废水
污水排放口01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表5珠三角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废气
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噪声
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鸡场采用干清粪工艺,设置单独的干清粪室进行堆肥,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饲料加工过程收集的粉尘混入原料中重新加工成饲料;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0.09万吨/年,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为0.025吨/年,氨氮的排放量为0.0011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7年7月21日至7月28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联系电话:020-39053813
Email:great_2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