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季度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穗开更新函〔2019〕236号
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开展2019年
第二季度“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
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19年第二季度“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申报材料的通知》(穗建前期〔2019〕1040)、《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三旧发〔2018〕99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数据每季度调整一次。为做好今年第二季度我区标图建库数据的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图建库入库标准
(一)一般要求
拟入库地块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数据库:
1、布局散乱、利用不充分、用途不合理、规划确定改造的低效存量建设用地;
2、2009年12月31日前已建设;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和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认定为建设用地;
5、上盖物(不包括隧道、桥梁、高架路、立交桥、硬化路面、铁路轨道、露天停车场、蓄水池、沼气池、污水处理池、户外体育设施、堆场、绿地、地下建筑以及可移动的临时建筑物等)基底面积占入库单元地块面积比例达30%以上;
6、已认定为闲置土地尚未处置的,不得申请纳入数据库;已认定为闲置土地但已处置完毕且符合上述要求的,可申请纳入数据库。
此外,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以用地批文(按项目报批)、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确定的宗地范围为基本单元入库,已核发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以证载宗地范围为准;无核发用地手续的,按行政区划界限、历史用地协议约定的用地范围、规划功能单元、道路、河流及产权边界等因素总和确定的封闭地块为基本单元入库。
(二)特殊情形处理
1、“二调”认定为非建设用地,但实地在2009年12月31日前已经建设使用且符合上盖物占地比例要求,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也可纳入标图建库范围。
2、属于生态修复类改造项目,规划用途为非建设用地的,如符合上盖占地比例等其他要求,且能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属于生态修复类型的证明材料,可纳入标图建库范围。
3、符合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及超标“三地”要求的,该“三地”可不受上盖物基底面积占入库单元地块面积30%比例的限制,可单独申请或与主体地块一并纳入标图建库范围(此前已批准但未纳入标图建库范围的“三地”及超标“三地”须于2018年12月底之前纳入标图建库范围);该“三地”与主体地块一并申请纳入标图建库范围的,主体地块需符合有关入库要求。
4、上盖物占地比例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供应法律文书等载明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或建筑密度须明确规定上盖物占地比例下限),且不属于经认定的闲置土地及空地,可不受上盖物基底面积占入库单元地块面积30%比例的限制。
5、上盖物基底面积占入库地块面积不足30%的,经原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可按照2009年12月31日前上盖物占地面积和30%比例返算确定可纳入标图建库的用地面积,并依据相关规划合理确定入库用地具体范围。
二、申请调整标图建库资料要求
1、申请函(权属单位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三旧”改造地块图斑统计表(权属单位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见***1、***2);
3、地块区位标示图(涉及范围调整及增补的地块需提交。需标示地块周边道路或其他能够反映地块所在位置的要素,需同时提供JPG格式电子图件和纸质图件,纸质图件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示例见***3);
4、土地权属资料(含各种证件、批文及附图,原件核对,需同时提供JPG格式扫描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附图折叠成A4版面大小装订);
5、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统的权属范围线电子文件(根据实际权属范围或经实地测绘的红线确定,电子版shp格式,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6、现场照片(涉及增补的地块需提交4至5张实地照片,需同时提供JPG格式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7、“三旧”改造地块删减原因说明表(涉及删减地块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见***4)
请符合标图建库调整要求,拟对“三旧”改造地块进行调整(含增补、删减、修正)的单位于2019年6月4日前将以上资料书面报送我局,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光盘。
特此通知
***:1.“三旧”改造地块图斑统计表
2. “三旧”改造地块图斑属性结构表
3. 地块区位标示图示例
4. “三旧”改造地块删减原因说明表
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
2019年5月30日
(联系人:彭淑妍;联系电话:82481013)
***1:“三旧”改造地块图斑统计表***2:“三旧”改造地块图斑属性结构表
***3:地块区位标示图示例***3:地块区位标示图示例***4:“三旧”改造地块删减原因说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