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召开六届十次常务委员会会议
区政协召开六届十次常委会议
杨南聪主席主持会议
7月21日上午,区政协杨南聪主席主持召开了区政协六届十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议题有三项:听取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通报200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审议通过《天河区政协关于加强提案工作的实施办法》、《天河区政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区政协六届委员会委员调整、增补事宜。
区政府李新全常务副区长通报工作情况
李新全常务副区长在区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中指出,区政府紧紧围绕建设“首善之区”的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迎难而上,着重完善现代产为体系,着重优化管理和服务,着重解决民生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使全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上半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9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59亿元,增长32.7%;一般预算支出14.27亿元,增长8.3%,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区法院陈陆根院长通报工作情况
陈陆根院长在区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中指出,区法院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六个始终坚持、六个确保”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深化司法改革,突出抓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今年1至6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694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0.49%,其中新收案件9709件,同比上升13.68%;结案6522件,同比上升20.58%;未结案5294件,同比上升0.17%。今年5月,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荣获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是全国范围内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区检察院张志强检察长通报工作情况
张志强检察长在区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中指出,区检察院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综合治理和控告申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上半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33人,提起公诉939人,同比分别下降2.4%和1.9%,刑事案件高发的态势进一步遏制。办理了我省第一例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办理了洗钱、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等新罪名、新类型案件。
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半年来,区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其他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区法院公正司法,体现出案件多、影响大、新类型案多、审判特色强等特点,尤其是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成效显著;区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体现出重点突出、反贪成效显著、新类型案多、讼诉监督加强等特点。大家对区政府、区法院和区检察院上半年工作表示肯定,同时也对一些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杨南聪主席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区法院和区检察院上半年的工作,认为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其工作情况的通报客观全面、实事求是,下半年的工作安排切合我区实际。他综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对区政府、区法院和区检察院工作提出了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现代产业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扎实进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确保社会和谐。区法院、区检察院要继续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社会稳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和法律监督保障。区法院要加强与省知识产权学院等专业人士合作,加大对新型案件经验的积累,加强案件的调解力度;区检察院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检察队伍建设,多培养骨干力量。
区政协提案委张志明主任作情况说明
区政协王旭光秘书长作情况说明
会议分别听取了区政协提案委张志明主任、王旭光秘书长关于制定《天河区政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件的实施办法》的说明及关于起草《天河区政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实施意见》的说明,并审议通过《天河区政协关于加强提案工作的实施办法》、《天河区政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实施意见》。
区政协肖辉副主席作情况说明
区政协肖辉副主席就关于增补和调整区政协六届委员会委员、特约委员人选建议名单作了说明。会议协商增补刘红安、严述乔、吴烨三名为区政协委员,调整李颖新、谢萌两名为区政协委员,增补王廷毅、林卫智、谢祺祥三名为区政协特约委员。
区政协副主席徐春平、易凤华、张在祥、吴兰桂、王壮及33名常委参加了会议。(区政协办 张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