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区委巡察第14组向广州市国营新塘农工商联合公司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6月19日下午,广州市区委巡察第14组向广州市国营新塘农工商联合公司党总支(下称:新塘公司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广州市区委巡察第14组组长周新良同志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和巡察意见。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叶春青同志传达了天河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的指示精神,并代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巡察整改意见。新塘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李忠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5月24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第14组对新塘公司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专题汇报、相关人员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高质量的巡视巡察工作,完满完成的巡察任务。
广州市区委巡察第14组组长周新良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塘公司党委(总支)能够较好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在推动全面改造、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司正常运营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巡察发现问题主要是: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和机制缺失,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比较严重,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和历史遗留问题担当勇气不足问题。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组织建设不规范,领导班子建设亟待加强,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在管党治党方面,内部监督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有待加强和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不到位问题。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不严格,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日常管理制度漏洞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走样和家属工问题久拖不决问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领导班子成员多领薪酬,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兼职领薪酬,职工奖励费、会议费项目设置不合理和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物业出租不规范、财务管理漏洞多和违规支付慰问金和办公用品费问题。
针对上述巡察反馈的问题,周新良同志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完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机制体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党建考核制度。二是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相关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各级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并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三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格规范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各项工作纪律。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积极推进公司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同时强调,新塘公司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以上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李忠同志代表新塘公司党总支表示,巡察反馈意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为新塘公司把了脉、会了诊,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新塘公司党总支完全赞同和接受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就落实整改作3点表态。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反馈意见。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面落实整改要求。三是结合促进、久久为功,长效巩固巡察成果。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高度整治责任感,虚心接受,认真吸纳广州市区委巡察第14组的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促进新塘公司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叶春青同志根据6月18日区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结合区委书记林道平同志分析讲话指示,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弱化虚化,党的建设缺失,选人用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要求新塘公司党总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员工,一定要坚决按照巡察反馈要求,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做到全单照收,全盘接受,全部整改,彻底整改。并强调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感。二是要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敢于担当,真抓实改。要全面梳理巡察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清单,逐项对照整改,以钉钉子精神,逐步推进整改工作见底见效。三是要坚持以落实整改为契机,推动干事创业出新出彩。同时要求新塘公司党总支要把贯彻落实巡视巡察要求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相结合,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促进公司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并长效巩固巡察成果,为全力打造新天河区作出贡献。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叶春青区委巡察第14组成员,区财政局副局长林晓刚同志和区委巡察办李兴明科长,新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本部在职职工、二级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