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关于招聘编外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岗位类型 | 报名条件 |
编外辅助人员 | 1 | 不限 | 后勤服务类 (厨房工作人员) |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符合相关计划生育工作要求; (三)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积极勤快,具有一定的厨房工作经验。 |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星期三)至10月18日(星期五),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
(三)报名地点: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二楼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计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空白处签名),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并打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进行考试。
三、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交流等形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根据考试、体检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监察科申请复核。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按照越秀区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事项
招聘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75453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