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工商局获省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荣誉称号
纳雍县工商局获省“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荣誉称号
近日,由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司法局联合对全省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及100家“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进行了表彰,纳雍县工商局获“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荣誉称号。
自2006年开始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来,纳雍县工商局积极开展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共投入普法经费16万余元;在系统内举办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13期,对《公司法》、《行政诉讼法》等30余部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参训干部职工达800余人次,掀起了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潮;同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约7000余人次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还将工商法律法规宣传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
(来源:纳雍县工商局 王艳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