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社工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确保在服务项目招标过程中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现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招标代理机构。
一、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
二、招选数量:1家
三、受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负责越秀区矿泉街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招标代理工作。
四、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3.申请人应在广州市内设有办公场所。
4.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招投标中心网有劣迹行为记录的招投标代理单位。
5.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五、申请文件内容: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报名函、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办公场所(在广州市内设有办公场所,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情况介绍、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配备服务团队资质、具有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主要业绩。资料应密封,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否则不接受报名。【提供原件核对】。
六、递交申请文件时间: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七、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越秀区沙涌南洪荫围13号三楼)社会事务管理科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36376130
八、投标单位评审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根据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择优选择,若公告期间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在一家以上的,由街道择优选择1家。若公告期间只有一家报名单位符合要求,则选择此家为招标代理。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报名要求
报名及递交投标资料的申请企业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一式2份,1份正本,1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后提交。
十、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
2019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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