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培训
9月13日,由鼎城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举办的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培训会在区委党校举行,对与会工作人员进行了清查表填报和相关工作要求、普查员如何现场调查等内容的培训。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8]11号)要求,鼎城区于8月1日已启动单位清查工作,清查鼎城区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主要调查内容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个体经营户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有无工商营业执照、行业类别、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清查对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积极配合和支持普查员开展工作,按照具体要求,准备好相关证照,按时、如实地填报清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普查资料,不得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资料。
会议指出,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界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的实施范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要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单位清查的重要性,要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完成全区一万三千多户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包括近七万户个体工商户的入户登记,全力以赴打赢单位清查这一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