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1月11日)通报:2017年以来,广州警方多次接到报警,称深夜经常有槽罐车向市政下水管道大肆偷排泥浆,导致下水管道等环保设备被堵塞,严重影响市政排污系统,可能造成环境污染问题。接到报警后,广州警方高度重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水务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围绕偷排泥浆重点区域,积极走访排查、分析部署、全力侦查。去年以来,广州警方共破获利用槽罐车等交通工具向下水道内偷排泥浆等废物的刑事案件8宗,依法刑事拘留违法嫌疑人14名,逮捕11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
为切实严厉打击偷排泥浆破坏环保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州警方积极拓展思路,多管齐下,在法律框架内多角度寻求解决办法:一是非法偷排的泥浆,经水务部门委托环保部门检测含有毒有害物质涉嫌环境污染,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犯罪刑事责任。二是偷排的泥浆中检测不出有毒有害物质或重金属超标,达不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追诉标准的,按其行为性质重点审查是否构成毁坏公私财物犯罪,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刑事责任。三是有妨害社会管理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涉嫌妨害公务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其妨害公务罪的刑事责任。四是在查处非法偷排泥浆事件中,发现涉案车辆使用假牌假证等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五是涉嫌其他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
一直以来,广州警方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积极立足本职工作,主动对接环保、水务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突出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进攻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行为。2017年以来,共破获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07宗,与去年同比上升81%,依法刑事拘留177人,与去年同比上升59%,逮捕124人,与去年同比上升158%,以实际行动为践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职责,全面落实******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广州自然生态环境安全保驾护航。
下一步,广州警方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充分发挥公安侦查专业优势,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赢水、土壤、空气污染防治保卫战,为建设“美丽广州”及“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的城市环境再立新功。
【链接】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推进,违法偷排建筑泥浆行为日益突出,一直是困扰广州城市管理的毒瘤。将建筑泥浆偷排入河道、市政管网,严重破坏城市排水设施,危及城市水安全,污染水环境,阻碍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市水务局统筹市区街村相关单位,联合公安、环保、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重拳惩治偷排建筑泥浆违法行为。一年多来,累计出动各级执法及巡查人员2300余人次,调阅档案、视频等资料2000余份,巡查行程近万公里,极大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为国家减少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温馨提示】
维护“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人人有责。广州市已开通有奖举报平台,广大市民如若发现偷排建筑泥浆违法行为,欢迎踊跃举报,举报方式如下:
(一)电话、传真举报。举报热线电话:12345,传真号码:020-89810094。
(二)来信举报。来信来函请寄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1中公教育大厦1407、1408单元,邮政编码:510620。
(三)微信举报。通过关注“广州水务”微信公众号“gzsswj”举报。
(四)电子邮件举报。可将有关举报信息发送至wfpsyjjb@gz.gov.cn进行举报。
(五)来访举报。可直接前往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进行举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1中公教育大厦1407、1408单元。
通过来访方式举报的,市河长办接受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通过电话方式举报的,接受举报时间以12345热线工作时间为准;通过传真、来信、电子邮件、微信方式举报的,接受举报时间不限。
根据《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奖励总额以100万元为限。
【典型案例】
天河警方侦破梁某等人非法倾倒淤泥案
2017年11月2日凌晨3时许,广州市净水公司工作人员扭送一名梁姓嫌疑人到天河区公安分局报警,称该人伙同其他人员驾驶槽罐车在长兴路一个污水井附近,向污水井内偷排泥罐车内装载的泥浆,造成污水井堵塞,并污染了周围的环境,清理该批於泥、修复设备、恢复周围环境的费用巨大。天河警方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介入侦查,通过现场核查了解并调取现场录像后发现,现场有4名男子涉嫌参与偷排泥浆水,另3名男子在净水公司工作人员抓捕过程中逃脱。由于案件既可能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又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为此,天河警方迅速抽调多警种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一方面,由刑警部门开展现场勘查,固定保存现场证据,并协调环保、水务部门对淤泥成分及毁坏排污设备损失出具相关鉴定意见;另一方面,组织侦查员对在逃3名嫌疑人进行追捕。根据水务部门出具鉴定,该偷排泥浆团伙将淤泥私自倒入污水井,造成堵塞,清淤及维修费用约5万余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11月3日,嫌疑人梁某被天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2月8日被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1月29日,另一名在逃嫌疑人江某在天河区东圃石溪村被抓获,次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天河警方正抓紧追捕其余在逃嫌疑人,并严正敦促在逃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黄埔警方侦破庞某等人非法偷排泥浆案
2017年8月12日凌晨4时许,广州市净水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往下水道偷排污泥的车辆及相关人员,需要民警到场协助。接报后,黄埔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到场开展核查工作,同时通知城管部门对相关车辆进行查处,并将车辆上的涉案人员带回公安机关协助调查。
经黄埔警方多方调查取证,查明违法嫌疑人庞某购买罐式货车,雇请工人吕某,将天河区科韵路与中山大道交界处一个工地产生的泥浆运送到黄埔区,偷排到市政污水管网和雨水收水管道内,次数多达十余次。经广州市净水公司鉴定,该团伙偷排的泥浆造成黄埔区市政管网阻塞,降低管道过流能力,严重影响管道排污功能,使处理设备受损,导致排水不畅出现内涝,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并严重影响周边企业、居民的生产生活。经初步估计,造成的损失高达100多万元。
8月12日,上述2名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黄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9月19日被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同时,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依照《最高法发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司法解释》,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黄埔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损失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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