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启动2013年残保金征缴工作
为有效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持续发展,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切实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屏山县地税局与屏山县残联积极行动,于6月26日召开了残保金征管工作会,全面启动201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
会上,屏山县地税局副局长李必忠首先传达了全市基金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上半年屏山地税基金附加征收情况,明确了今年基金工作的重点和突破点,要求全县地税系统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与税收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李必忠副局长指出,残保金征收工作是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税部门的一项重要的社会职责,对帮扶残疾人生活和就业具有重大意义,必须按照受托代征,依法依规,应征尽征,不负重托的原则,高度重视,从明确任务、确定范围、突破重点三方面着手,认真做好2013年残保金代征工作。
屏山县残联副主席、理事长刘盛田介绍了屏山残疾人事业的基本情况和残保金征收的意义,对残保金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方式和残疾人认定标准做了详细的说明,并通报了屏山残保金征收的一些问题。刘理事长代表屏山残联向屏山地税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屏山地税干部与残联继续加强配合协作,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