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举行2020年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培训
为扎实推进并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良好态势,5月9日,我县召开长宁县2020年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培训会。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各社区支书、主任约190人参加培训会。
据了解,省级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的体现,是考验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标准,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反映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省级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在三年创建周期内,根据《四川省文明城市(县级 )测评体系》和年度相对应的操作手册,分为网上资料申报、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三个流程进行评选。在2018年至2020年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中,全省共73个县级城市参加测评,其中新创城市36个,复评城市37个。而长宁县是复检城市之一,在2019年复查中,我县在全省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中排第6名、宜宾市排第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