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
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和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局决定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打赢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攻坚战、持久战。结合区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快构建生活垃圾分类“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法律宣传全方位,执法检查全覆盖,执法查处全过程,市民群众全参与”,全年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同比增加1倍以上,为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城管执法保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助力。
二、整治重点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重点查处以下6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投放环节
1、依法查处单位、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
2、依法查处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收集、运输环节
3、依法查处收集、运输单位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或者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
4、依法查处收集、运输单位未使用专用车辆、船舶驳运垃圾、未清晰标示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未实行密闭运输或者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处置环节
5、依法查处擅自从事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以及湿垃圾、干垃圾经营性处置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6、依法查处处置单位未按照技术标准分类处置生活垃圾,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坚持多方联动、多措并举,精细管控、严格执法,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效能。
(一)加强宣传动员(2-6月)
积极会同绿化市容等部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等各种媒介,加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营造“以参与分类为乐、以准确分类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城管社区工作室的作用,依托属地,主动协同基层党组织、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五位一体”联动机制,有效落实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引导每个市民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企业、商家、公园等单位、场所的宣传引导,督促管理责任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宣传服务,督促其规范作业。
(二)健全执法规范(3-6月)
根据市局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指导城管执法中队依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流程、规范,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加强执法检查(3-6月)
会同绿化市容、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对全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商场、公园、交通枢纽等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会同房管部门对全区住宅小区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是否按规定设置分类容器、是否分类投放、是否分类驳运等内容,督促管理责任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配齐生活垃圾分类容器等硬件设施,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各项措施,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驳运等工作。
要对全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以及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等内容,督促收集、运输单位按照法定要求和行业规范进行作业。
(四)加强依法治理(7-12月)
要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按照“先单位,后个人;先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大型商场,后一般单位”原则,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要攻坚克难、较真碰硬,以严格执法的成效保证垃圾分类的实效。7月和10月,组织开展全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混装混运、未使用专用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执行分类收集、运输的单位,依法从严进行处罚。8月和11月,重点对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分类容器、未分类驳运等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从严进行处罚,并将其违法信息移送房管部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7月和9月,重点对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商场等生活垃圾分类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的单位,依法从严进行处罚。12月,组织开展全区生活垃圾处置单位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未保持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未按要求分类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执行分类处置的单位,依法从严进行处罚。对单位和个人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阻碍城管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等情形,依法将其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情况定期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执法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规范等培训,提高一线执法队员业务能力;加强日常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确保全局上下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久久为功的坚韧性,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依法治理。各中队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违规行为高发势头;对群众举报、部门移送以及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快速启动执法程序,从严予以处罚,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树立法律权威。
(三)强化协作配合。要加强与绿化市容、房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开展法律宣传、行政检查、执法整治等工作,把执法管理工作贯穿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要依托属地加强与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对接协作,提高垃圾分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率和处置率。同时,要建立健全与管理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增强执法管理合力,提升执法管理效能。
(四)强化考核监督。区局把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纳入对各中队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单独考核,建立健全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严格兑现奖惩,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提升;职能科室将以专项督察、专项督导、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强化***问效,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