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智障常年不愈法院高效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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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近日,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诉讼案件,智障妻子要求与丈夫离婚。
易某(化名)与良某(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08年3月4日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于同年5月12日按地方风俗举行了婚礼。由于易某存在智力障碍,讲话都困难,长期需要人照顾,而丈夫良某婚后常年在外务工,对易某未尽到丈夫的义务,致使双方始终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他们曾多次跑到民政局、镇政府调解矛盾,但均未协调好双方的关系,致使家庭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承办法官在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后,按照《民法通则》、《婚姻法》、《民诉法》有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的相关规定,详细告知当事人需要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居委会和张某所在单位指定张某为易某的法定监护人,当天就立案并主持调解,双方很快就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并拿到了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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