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征求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工作指引和评分细则》的要求及中共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办发〔2017〕4号),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深府〔2018〕2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我办对2015年出台的《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深鹏管[2015]23号)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电话:0755-28333562
联系人:李***
电子邮箱:fzswzx@dpxq.gov.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316室。
二、意见反馈时间
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26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