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来我市调研
为认真贯彻落实******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精神,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1月27日至2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到我市调研。
调研期间,张甲天视察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科技法庭等,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东营区人民法院及辛店法庭等进行调研,到山东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走访省人大代表,了解企业发展情况。他出席了企业家和全国、省人大代表座谈会,通报了全省法院一年来的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出席了干警代表座谈会,听取了我市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并讲话。
张甲天强调,全省法院要贯彻好、落实好、实践好******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的办案理念,严格区分刑事犯罪和经济纠纷,更加严格、审慎地使用强制措施,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对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要一视同仁、平等保护,要积极提供帮助,依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要积极探索、建立与新旧动能转换相关案件的审理程序,加大“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力度,妥善审理企业债务担保等案件,维护金融安全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市委常委、秘书长张庆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田和友,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伟忠等分别陪同调研。(记者 王敏 通讯员 谢兆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