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局三全清理政策措施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一)全面组织动员,突出清理重点。及时组织全局机关传达学习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项视频培训班精神,制定清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全面动员各业务股室分线深入排查清理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等政策措施,确保“应清尽清”。(二)全面清理存量,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现行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目录清单,逐一对照清理重点从严审核。共梳理出现行政策措施47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36件,经认真审核排查,无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三)健全长效机制,从严审核增量。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审查流程和工作要求,凡由本单位负责起草的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拟文股室必须结合法律顾问审查意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在核稿前进行程序把关,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市发展和改革局 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