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出台村(居)级协管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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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为调动村(居)级协管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近日吉水县出台村(居)级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
该县根据村(居)级协管员的职责,共分10项考核内容,每项10分。考核由各乡镇年终组织进行、人社所具体承办。根据评分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得分少于60分的为不合格,在60分--80分之间的为合格,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获得优秀等次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200元,获得合格等次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80元,获得不合格等次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00元。工作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第四季度补贴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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