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芦山县四定规范特殊疾病门诊管理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不仅用药范围和治疗服务项目增加,在基本医疗、特殊疾病门诊和大病保险等方面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得到了提高,为使参保人员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芦山县医保局采取“四定”举措扎实推进特殊疾病门诊管理工作,全面规范特殊疾病门诊管理,保障参保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目前全县已办理特殊疾病门诊5757人。
一、定医院。由定点医疗机构主动向医保局申请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机构,经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纳入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机构进行管理。目前,全县确定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机构13 家,其中公立医院10家、私立医院3家,基本满足特殊疾病门诊患者就近就医需求。
二、定医生。要求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机构配备有治疗相应特殊疾病病种的专业医疗技术人员,严禁诊治医生跨科室、超量开药及虚记费用。
三、定标准。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机构,严格按照雅安市特殊疾病门诊支付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从就医和费用结算两方面加强管理。
四、定期查。采取定期对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机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约谈、拒付违规费用、处违约金、取消定点医疗机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和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绝不姑息骗取基金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