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五举措强化就业扶贫示范地建设
一是规范建设标准。印发《就业扶贫示范村和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遂脱贫办发〔2017〕47号),规范建设标准,明确验收程序,加强资金保障,深入推进就业扶贫示范村和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
二是强化典型示范。精心选择就业扶贫成效明显的村和经济效益好、社会口碑好的企业作为重点打造对象,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目前全市打造就业扶贫示范基地12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打造就业扶贫示范村11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3%。我市4家企业被人社部和***扶贫办评选为“全国就业扶贫基地”。
三是加强阵地建设。以乡镇劳动就业保障所为主阵地,建立完善“一库五名单”,做到扶贫有依据、工作留痕迹。开辟政策专栏、宣传展板、服务网络等设施,展示就业扶贫举措和成效,为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足不出户的就业创业服务。
四是鼓励吸纳就业。注重产业扶贫与就业扶贫的有机结合,鼓励企业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工作岗位,着力推荐贫困劳动力到人力资源需求旺盛的企业上岗。目前全市组织341家用工企业为扶贫对象提供岗位12000余个,5187名贫困家庭劳动者通过公共招聘在本地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
五是强化权益保护。注重提升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品质,严审企业内贫困劳动力的资质身份,督促用工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关注薪酬发放和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切实保护贫困劳动力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