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开展失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 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防控能力,攀枝花市启动开展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了风险管理“一把手”负责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二是确定行动目标。力争到2018年,全市所有县级经办机构均达到风险管理基本要求,坚决遏制失业保险基金重大安全案件发生,一般案件发生数量明显下降,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得到有效维护。三是明确实施范围。专项行动以县级经办机构为主要检查对象,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和信息系统及相关业务为检查重点,逐项核对评估指标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检查内容有可以衡量的客观标准和检查手段,绝不放过任何风险点和风险环节。四是明确专项检查方式。专项检查以县区自查和市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区先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上报自查报告。市局根据抽查情况和县区报告分析经办风险管理中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县区进行整改。五是分时间节点稳步推进。2017 年底前全市完成自查评估打分,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完成时限并形成报告上报。2018 年迎接省人社厅及省就业局检查评估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