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人员聘用政策支持灾区灾后重建
汶川8.0级大地震发生后,我市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崇州市等地区遭受了人员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尤其是教育和卫生系统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甚为严重。为了支持灾区灾后重建,恢复家园,市人事局近期印发了《关于抗震救灾期间区(市)县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直接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的通知》(成人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崇州市所属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今年在编制内补充教育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时,对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对工作急需或紧缺的专业可放宽到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毕业生。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或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直接考核聘用。此外,在抗震救灾中事迹突出并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各区(市)县人事局审核同意,区(市)县所属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编制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法聘用。 在制定倾斜政策的同时,要求各区(市)县在按照上述规定直接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时,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努力为灾区教育和卫生事业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人事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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