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业 强保障 聚人才 促和谐 武汉加速推进国际性人才高地建设 近年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工作大局,在建设“幸福武汉”目标的指引下,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努力提高就业质量,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速推进国际性人才高地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全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才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春风行动”200多场纳才会 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策出台
上个月,我市将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首要任务,制定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汉创新创业的意见》,在吸纳和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汉创业发展等方面都有突破和创新。
在大胆创新分类指导帮扶就业的同时,我市还积极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帮助农民工和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在年初组织开展的“春风行动”中,举办专场招聘会232场次,组织1.3万家用人单位进场,提供37.8万个就业岗位,实现就业或达成就业意向8.8万人。
此外,还在武汉大学等6所高校设立“大学生创业俱乐部”,举办“武汉大学生创业高层论坛”等相关活动82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8亿元,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成功1.9万人,直接带动8.1万人就业,武汉市被评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东湖创业孵化基地也被评为首批15个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之一。
我市还不断完善服务体系保障就业,加快“网上就业办事大厅”建设,启动了新增就业人数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将就业援助政策落实、就业资金使用、小额担保贷款以及扶持创业等情况纳入到系统中。将2013年确定为“就业服务企业年”,开展就业政策企业行、企业招聘直通车、就业培训进企业和小贷助力企业等四项活动。
我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积极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并指导劳动者结合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己优势的工种进行培训。建成培训基地57个,确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74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4家,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余万人次。
社保基本实现全覆盖 保险待遇连年稳步提高
去年7月,在实现了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我市将中心城区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近几年来,我市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自2005年起,我市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由2005年的580元提高到2012年的1694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病种从10种增加到26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普遍增长40%左右;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54万元(含大额医疗保险30万元)和13万元,综合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4%和70%,目前正在启动实施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工作。 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770元,并建立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制度。工伤保险工亡补助标准由统筹地区上年平均工资的4至5倍提高到“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生育保险支付项目逐步增加,待遇支付限额和定额标准不断提高,有效保障和改善了群众的基本生活。 同时,我市还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09年以来,先后将92万名武汉地区高校学生纳入到城镇居民医保;将12.71万全市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支农返汉人员等三类人员纳入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140.22万农民和城镇居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将约1.3万名环卫合同工纳入到社会保险;将3万多名“村改居”人员纳入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4.65万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 争取中央财政转移资金8亿元,将全市16万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保范围。由于大量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人社系统的难题,为构建幸福武汉、和谐武汉、美丽武汉和今后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保障劳动者权益 全国首创“武汉样本” 近年来,我市联合开展“春暖行动”、“小企业劳动合同实施专项活动”、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和谐企业”创建等活动,连续2年签订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被社会各界誉为“全国首创、武汉样本”。 同时,我市不断健全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425个工资指导价位和14个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签订集体合同7.65万户,覆盖职工223.68万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7.29万户,覆盖职工217万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也不断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仲裁机构效能不断提升,仲裁办案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全市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385万件,法定期限结案率达到97%。 与此同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取得成效,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不断完善,网格内监察执法工作初显成效。年审用人单位15788户,日常巡查用人单位5998户,劳动监察立案2104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追发劳动者工资2.6亿元,其中农民工工资2.49亿元。 市人社局局长潘汉生: 创新推进各项人社工作 记者:您认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潘汉生:建设国建中心城市是国家和湖北省对武汉的殷切期望,也是武汉人民长久的期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很荣幸也很骄傲能够参与到这项工作当中来。宏观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传导了压力,人口城镇化、老龄化给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课题,人民群众要求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我们肩负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按照年初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 记者:您认为市人社局的工作中有哪些亮点? 潘汉生:一是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注重加强分类指导帮扶就业,把高校毕业生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加大了公益性岗位援助力度,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力度加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拓宽,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有效***了一些困扰人社系统多年的难题。 三是践行人才强市战略。人才政策创新力度加大。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职能作用,人才引进培养成效显著,激励助力人才创业创新。积极发挥创新人才开发资金的示范作用,人才服务工作呈现出多点开花的态势。 四是保持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步入规范化轨道,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结案率逐年上升。 记者:您对下一步的工作有什么样的期望? 潘汉生: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党的十八大对民生和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步伐的加快,我们也迎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我们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国两大战略、着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与和谐劳动关系两大建设、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两项改革任务,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我们人社部门应有的贡献。 培育创新创业沃土 推进“黄鹤英才”等重大工程
亮点>>> 近年来,我市加速推进国际性人才高地建设,通过各种渠道和措施引进吸收人才: ——人才引进培养成效显著。配合市委组织部实施和推进“黄鹤英才”、“3551”等重大人才工程,引进战略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博士生和本科以上学历等各类人才3100名。依托武钢等大型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命名1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5万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1.5万人。 ——人才激励助力创业创新。积极发挥创新人才开发资金的示范作用,重点支持70个由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所从事的创新项目。在武重等8家单位中实施创新岗位特聘专家计划,促进了企业创新发展。与江岸区人民政府共建了留学生创业园。 ——人才选拔评价工作不断加强。重点向三大国家级开发区和高新技术、支柱产业等领域中的领军人才倾斜,共评出享受***津贴等各类专家和省市农村实用拔尖人才206人。评选表彰了160名市技术能手,武重集团技师吴何庆等8人被评为全国技术能手。职称评审工作注重向企业倾斜、向基层倾斜、向业绩突出者倾斜,全年完成各类职业资格考评4.6万人次。“光谷人才计划”已开始第六批评审,共410多个人才项目参评。 我市人才服务工作也是亮点纷呈: 目前,我市人才公共服务大厅均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为企业和各类人才提供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等服务。出台的《武汉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社会保险工作暂行办法》,突破性地解决了来汉工作、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的社会保险问题。公益性招聘会向十堰、云梦等地延伸招募各类人才,缓解了企业用工荒。人才服务专员制采取“一对一”方式服务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加快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正式发布《武汉市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 本版撰文 王志新 彭燕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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