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实施项目(第一批)外砂路国道东横路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龙湖区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实施项目(第一批)-外砂路(国道-东横路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20-A047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湖区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实施项目(第一批)-外砂路(国道-东横路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77.03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次。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辖区范围内。
2.项目概况及规模:外砂路(国道-东横路口)道路改造工程,起于324国道、止于东横路,长度约2.25公里,规划红线宽度42米,建设面积约99339.40平方米。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实施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汕府〔2020〕13号),项目拟在现状道路基础上拟按规划红线宽度、三级标准进行改造提升,采用城市次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40千米/小时标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通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绿化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等。具体以发改立项批复为准。
3.采购内容:包括9项专题服务工作:(1)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1:500地形图测绘、(4)管线探测、(5)工程勘察报告、(6)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7)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9)工程概算编制。做好前期项目组织、策划基础性事务工作,对项目进行梳理、摸查、分类,协助采购人报批,完成项目立项等。
4.项目咨询服务总工期:
项目前期管理咨询服务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专题的编制工作(不包括委托方或政府行政管理审批部门审批所需时间),配合相关审批部门的技术审查工作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复或确认。
5.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77.03万元。
5.1中标人的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以财政部门的预算审核结果作为合同结算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唯一且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的成本价。
5.2中标人的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于本项目龙湖区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实施项目(第一批)-外砂路(国道-东横路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各项工作的编制费用、人力资源成本、个人社保、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资料收集和整理、设备进退场费(若有时)、土工测试费(若有时)、项目公示/公告费(若有时)、专家评审会务费、专家劳务费、各专题申报费(若有时)、制图费、后期修改费、成果图件印刷费、各专题编制工作完成的汇编打印输出和装订费用、管理费、交通费、所有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合理利润、税费(包括增值税税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所有咨询服务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
6.项目咨询服务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此):
(1)《汕头市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技术指引(第一版)》及相关资料。
(2)各专题报告的编制及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必须符合各行业的规范、规程、标准和程序。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份缴纳税收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2.供应商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2.1具备工程咨询资格且该资格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备案,备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若网上系统申报备案资料的,须提供网址和网站截图的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
2.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格或资质证书涵盖上述资质条件即为满足要求。
3.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或成果文件不得有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如: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及任何法律纠纷(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咨询资格且该资格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备案,备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自然人。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格或资质证书必须涵盖“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质条件”的规定且任一成员至少具备“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质条件”规定的其中一项资格或资质。
4.2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内容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3联合体各成员须是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自然人。
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
5. 投标人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按《承诺书》内容进行承诺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盖章)。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的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信用情况最终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室(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交以下文件进行购买采购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有联合体需联合体各方提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4)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如有)。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核对。
2.对资料原件的要求: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备查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造成无法通过评审打分的责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下情况视为已按要求提交了原件备查:(1)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资料为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且有二维码(或其他情形)时,提供了发证机构在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或其他情形)进行查询的有关通知/文件规定,并提供相应的网址,且查询信息与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资料一致;(2)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资料为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确无实物原件,原始件为加盖电子签章的,提供了未做处理的加盖有电子签章的电子文件;(3)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资料为扫描件/打印件/复印件,确无实物原件,原始件可通过发证机构网站查询的,提供了相应的发证机构网站网址可供查询。
3.投标人费用的风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室(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20年7月1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室(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