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提升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不是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认识上的一大飞跃。这一发展理念的提出,表明了我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这对于更好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党的执政目标,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构建和谐社会要更新执政理念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根本任务发生了巨大变化,若再不讲究社会和谐,再不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就难以实现。目前,腐败是导致社会不和谐的最大毒瘤,它引发了干群关系的紧张,激发了人民矛盾。此外,城乡发展的不均衡,区域发展的不均衡,收入分配的不均衡,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等情况日趋严重。如果任由上述这些现象继续下去,执政党的合法性就会受到威胁。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党不仅要关注工人阶级和农民的利益,还要关注社会其它阶层的利益,即反映、协调、整合不同阶层的不同利益,把这种社会和谐发展的观念转化为执政党的领导能力。
二、构建和谐社会要有充足物质基础
目前我国已经走出低收入国家行列,正向中等收入国家迈进。人们的需求开始多样化,消费层次不断升级,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福利、休闲度假等逐渐受到普通老百姓的关注。此外,各种社会差距明显突出,如分配差距、就业差距、城乡差距等。如果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长期与社会主流脱节,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就会由此形成,一旦解决不好,很可能会导致社会矛盾加剧,也可能会引发政治上的混乱。因此,要保持社会稳定,就一定要始终抓好发展这第一要务,唯有发展经济是唯一的出路。财力充足了,才能为实现我们理想中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因此,创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有驾驭市场经济规律、发展市场经济的能力。
三、构建和谐社会要发扬人民民主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会主义公平和正义。特别是要由过去的替人民当家作主转向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物质资源的分配、计划任务的落实、人员的定向分配、收入上的大锅饭,使得整个看似和谐的社会,实际上是一个没有任何活力的社会。而市场经济是还人以利益的经济,这是因为追求个人利益是人的本性。由此,我们党在计划经济时期代表人民利益的内涵也必须改变,由为民作主转向由民作主,由领导个人决定的重大事项,转向群众参与和公认。这就需要建立人民利益表达与政治参与机制,不断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
四、构建和谐社会既要讲公平又要讲效率
社会公正是社会政策的灵魂,这对于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转和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首先,改善收入分配状况,防止收入差距不合理扩大,应建立并维护起点公平的竞争机制,构建以公平竞争为基础、以市场调节为主要手段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分配监督与约束机制。其次,进一步深化工资管理体制、生产要素流通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为理顺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创造必要的体制条件。第三,要加强收入分配的再调节,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坚持效率优先;在再分配领域则要强调公平。在经济生活中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把公平放在第一位,特别还要注意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综上所述,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站在统揽全局的战略高度,努力增强全党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能力。当前,要紧密结合汕头实际,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紧抓发展这第一要务,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把汕头精神化为物质力量,促进汕头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者单位: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