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与韩国签署中小企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11月8日下午,省政府与韩国中小企业厅签署中小企业合作谅解备忘录,达成中韩中小企业合作长效机制,推进双方在贸易、投资、技术、管理及人员交流方面的合作。备忘录申明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备忘录内容包括:为加强合作,双方领导或委派代表每年择时召开工作会议,评价本备忘录的内容进展情况,探讨新的合作领域,拟定合作便利化措施。备忘录实施部门为韩国中小企业局和陕西省商务厅。双方支持各自相关部门或机构在对方设立代表机构并给予帮助,建立经常性联系和交流,为企业间合作牵线搭桥。双方同意共同推动在我省建立“韩国中小企业产业园区”,在韩国建立“陕西产品营销中心”等,促进双方深化合作。
双方合作内容为建立联合机制,研究和商定适合双方间有合作的产业领域以及企业交流方式与渠道;加强对话和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交流,互相提供贸易资讯和项目合作机会;支持举办中小企业相关产业合作发展论坛,积极参加对方举办的贸易投资活动等。(记者 晓 霞 实习生 阎萌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