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圆满完成河长制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一年以来,渠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落实河长制。渠县在抓机制体制建设的同时,注重工作创新,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两个示范”的要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河长制示范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河长制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完成,现已对达到河长制示范创建标准的三汇镇、天星镇、土溪镇、报恩乡、涌兴镇、贵福镇、静边镇、和乐乡、中滩镇、拱市乡、望溪乡等11个乡镇予以命名为河长制工作示范乡镇。
一、扎实开展河长制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坚持科学统筹、目标导向、体现差异、客观公正的原则,各创建乡镇按照示范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验、现场验收,并向渠县总河长办公室提出创建的验收申请。
在各创建乡镇提交验收申请后,渠县总河长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了县环保局、县畜牧局、县水务局、县农林局、县财政局、县环治办、县河长制办等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六大任务开展到位”的要求,对三汇镇等12个示范乡镇进行了复查验收。经过细心考量,层层甄选,对示范创建合格的11个乡镇征求了县纪委、县维稳办、县安监局、县卫计局等拥有“一票否决”权利部门意见。最后,对达到示范创建的乡镇予以报请县委、县政府进行了通报表扬。
二、创建示范为推行河长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此次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圆满完成,为渠县今后开展河长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此举措调动了各乡镇、村(社区)两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夯实了河长制各项工作,加快建立了长效管护机制,标本兼治推进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
三、拓展创建成果
在充分吸收此次河长制示范乡镇创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渠县河长制工作实际情况,为将全面推行河长制示范乡镇创建举措落地生根,统筹制定了今年河长制工作示范水库创建计划,切实完成柏林水库、新河堰水库、石堰沟水库、九龙水库、争鸣水库、狮子沟水库等示范水库创建工作。努力把河流、水库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强县发展目标。(审签领导:王森杰 供稿人:蒋金宏)